1、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纳雍县人民政府二 一七年十一月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目录前 言 .1第一章 总则 .2第一节 规划调整的目的和任务 .2第二节 规划调整的期限和范围 .3第三节 规划调整的原则 .4第四节 规划调整的依据 .5第五节 规划调整的基础数据来源 .8第二章 规划调整背景 .9第一节 区域概况 .9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10第三节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14第四节 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及要点 .18第三章 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21第一节 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21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22第三节 土地利用
2、规划调整目标 .24第四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及布局优化 .26第五节 土地用途分区的调整 .32第六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的调整 .35第四章 重点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37第一节 经济开发区用地布局调控 .37第二节 产业园区及基地用地布局调控 .37第三节 各乡(镇)、街道指标调控 .39第五章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40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现状及目标 .40第二节 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40第三节 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措施 .43第四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44第六章 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46第一节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46第二节 联合划定城市开发边界 .46第三节 土
3、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促进措施 .48第七章 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50第一节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50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原则 .51第三节 生态用地管制规则 .51第四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 .51第八章 规划调整实施保障措施 .54一、法律措施 .54二、经济措施 .54三、行政措施 .54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I四、社会监督措施 .55五、技术措施 .55附表:附表 1 纳雍县土地利用现状表(2014 年) .56附表 2 纳雍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表 .57附表 3 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调整表 .58附表 4 纳
4、雍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9附表 5 纳雍县土地用途分区调整表 .60附表 6 纳雍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表 .61附表 7 纳雍县耕地相关指标分解表 .62附表 8 纳雍县永久基本农田调入调出情况表 .64附表 9 纳雍县园地、林地、牧草地指标分解表 .66附表 10-1 纳雍县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一) .68附表 10-2 纳雍县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二) .70附表 11 纳雍县效率指标分解表 .72附表 12 纳雍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调整表 .73附表 13 纳雍县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表 .74附表 14 纳雍县城乡建设用地重点项目规划表 .76附表 15 纳雍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
5、重点项目规划表 .108附图:1、纳雍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 年)2、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 年)调整后3、纳雍县土地利用基本农田保护图(20062020 年)调整后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0前 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终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纳雍县土地
6、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实施至今对经济社会发展客观环境的重大变化以及纳雍县自身土地利用的巨大变化预见性不足,导致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结构和布局与“十三五”期间土地利用需求不相适应。为了保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和合理性,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促进全县“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绿色健康发展。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文件以及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毕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指标的通知(毕国土资发201677 号
7、)下达的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展开调整完善工作,完成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第 1 章 总则第一节 规划调整的目的和任务一、规划调整的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针,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保障纳雍县“十三五”期间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为纳雍县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重点保
8、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确保纳雍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规划调整的任务(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根据毕节市市级下达规划调整指标,合理核减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并重,完成保护任务,确保把优质耕地和经过土地整治的其他耕地优先保护起来。并根据下达的纳雍县建设用地控制总规模,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安排县域中心区域、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和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通过倒逼存量挖潜,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二)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
9、局的调整优化。顺应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结合城乡规划等规划布局,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合理调整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2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用地等。(三)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统筹协调,根据调整后的规划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结合“三线”划定,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多规合一”。积极探索完善有利于各类空间规划协
10、调衔接的工作路径、编制规范和协作机制,着力解决各相关规划科学性不强、衔接不够等关键性问题,为完善土地用途和国土空间管制制度打下基础。第二节 规划调整的期限和范围一、规划调整的期限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 年;规划目标年:2020 年;规划调整期限:20152020 年。二、规划调整范围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与原规划一致:包括纳雍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土地。即全县所辖雍熙镇(现划分为雍熙街道办事处、文昌街道办事处)、鬃岭镇、阳长镇、维新镇、龙场镇、乐治镇、王家寨镇(现更名为居仁街道办事处)、百兴镇、张家湾镇、勺窝乡(现更名为勺窝镇)、新房彝族苗族乡、厍东关彝族苗族白族乡、董地苗族彝族乡、寨乐乡(现更名为
11、寨乐镇)、化作苗族彝族乡、老凹坝(现更名为玉龙坝镇)、沙包乡(现更名为沙包镇)、水东乡(现更名水东镇)、曙光乡(现更名为曙光镇)、姑开苗族彝族乡、羊场苗族彝族乡、锅圈岩苗族彝族乡、昆寨苗族彝族白族乡、左鸠戛彝族苗族乡、猪场苗族彝族乡等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323 个乡(镇)和 3 个街道办事处。第三节 规划调整的原则一、科学发展、生态优先从维护经济安全和国土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是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切实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建立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促进人地系统的和谐发展。二、保护耕地、提升质量要实现国家粮食安全、经
12、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战略目标,首要注重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持耕地占补平衡的原则,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数量与质量并重。3、上下结合,充分衔接根据毕节市下达的纳雍县规划控制指标,充分考虑全县区域内各乡(镇)、街道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统筹安排纳雍全县土地利用指标,做到上下衔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保障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4、严控总量、节约集约利用按照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总要求,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改变现有土地利用粗放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
13、性。五、多方统筹、划定“三线”加强全县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划定“基本农田边界”、“城市开发边界”、“生态红线”等关于生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4产、生活、生态红线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6、公众参与、科学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规划的力度,增强规划的公开性、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第四节 规划调整的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修正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1-8 修订);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4-10-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14、-4-24 修订通过);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起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1-1 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8-27 修订实施);9、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10-1);1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10-1 起施行);11、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01-1-1 起实施);12、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2011-03-01 起实施);13、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2-11-7 修正);14、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技术标准1、县级土地利用总
15、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5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4、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5、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6、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耕地质量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其他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三、相关文件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 号);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
16、见(中发20174 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 号);4、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 号);5、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 号);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61 号);7、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 号);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5 号);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
17、厅函20141237 号);10、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州省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实施方案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6(2013-2020 年)的批复(黔府函2013273 号);1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10 号);1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125 号);13、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 号);1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15、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1632 号);16、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631 号);17、关于支持毕节试验区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旅发201446 号);18、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毕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指标的通知(毕国土资发201677 号);19、其他相关文件。(四)相关规划及成果1、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 年);3、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4、贵州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