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试行)校研院20204号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材料,它反映了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高质量、高水平的学位论文不仅在内容上有创造性和创新性,而且在表达方式和撰写格式上应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为了规范学位论文撰写,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范。(研究生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和指导老师意见适当灵活调整。)1、 内容要求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用中文撰写(特殊专业除外)。海外学生可采用英文撰写学位论文,但须有详细中文摘要(不少于6000字)。1.学位论文字数要求学位论文撰写应简明、扼要,既能够全面、真实反映个人的研究工作,达到相应申请学位水平,又不能抄袭或搬用别人的研究成果或理论(正常的引用除外,但需注明出处,且引用不宜篇幅过长)。学位论文字数可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以及专业(领域)相应的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自行规定,但不能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2.学位论文组成部分与排列顺序学位论文应由(1)封面;(2)英文扉页;(3)基金资助页;(4)论文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