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情况自查报告2021年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情况自查报告根据自治区联社转发人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我联社对贯彻落实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客户信息相关业务的内控制度、技术防范措施和员工培训教育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客户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使用、披露途径合法合规。我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转发各基层网点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使基层网点业务操作人员能按要求收集、使用、披露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杜绝个人金融信息外泄和滥用。二、建立了客户信息保护相关内控制度。为确保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我行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