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还款协议 借款人(甲方): 性别:_ _民族:_ 学号:_ _ 身份证号:_ _ _ 院系及专业: _ _ _ _ _ _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常用电子邮箱: 父母或监护人联系方式:监护人 1 姓名: 监护人 2 姓名: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与甲方关系: 与甲方关系:(以上为学生本人必填)学院(系)本科生负责资助老师确认(签名,学院 /系公章)_贷款人(乙方):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 866 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邮政编码:310058联系电话:008657188208600 传真号码:0086
2、57188981283电子邮箱: 网址:本协议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合同约定的从属协议,用以明确甲方向乙方归还永平留学贷学金计划。经甲、乙两方协商同意后,订立如下还款协议:一、 _年 _月_日,甲方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乙方承诺提供甲方留学贷学金共计人民币_元(大写) , _元(小写) 。甲方于_年_月_日因_原因,正式离开浙江大学,承诺从离校之日开始,在 10 年内归还贷学金本金及使用费。二、 甲方采用以下第_ 种方式归还贷学金本金及使用费:(一)一次性还清; (二)分期付款;贷学金使用费按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和国有商业银行公布的五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3、如甲方自贷学金发放之日起 5 年内还款,按一年定期存款利率2(即 %)的年利率计算贷学金使用费(按年计算复利);超过 5 年还款的, 按五年定期存款利率(即 %)的年利率计算贷学金使用费。永平海外交流项目贷学金使用费参照“永平自立贷学金”执行,即: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毕业 4 年内还款的,按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即 )计算使用费(按年计算复利) ;毕业 4 年后还款的,按五年定期存款利率(即 )计算使用费。三、 甲方将还款转入乙方账户(必须由境内银行以人民币汇入) ,办理好还款的同学请保管好银行汇款凭证,作为乙方的还款依据,基金会不再另行提供还款证明。乙方人民币账户信息:户名: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帐号
4、:379258346113开户行:中国银行杭州浙大支行四、 若离校后还款,甲方应及时将个人联系方式告知乙方,并承诺告知的一切信息属实;五、 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本合同作为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叁份(分别由浙江大学档案馆、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留存) ,具同等效力,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六、 本协议未规定的适用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合同的相关条款。甲方: (签字) 乙方: (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_年 _月_日 _年 _月_日注意事项:1、个人签字必须用黑色水笔手写,不可打印2、甲方还款时,务必从境内银行汇入乙方还款账户,还须注明还款人姓名和内容,如:张三,还永平留学贷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