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对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临时建设用地的管理,制定了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下面是规定的详细内容。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20xx年2月1日沪规法(20xx)857号文发布,根据20xx年4月29日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沪规土资建规20xx303号)重新发布,有效期至20xx年4月30日。)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规范对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临时建设用地的管理,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含义)本规定所称临时建设是指:建设单位(个人)经批准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临时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管线的活动;临时建设用地是指:建设单位(个人)经批准临时使用国有建设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