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会馆管理制度一、基本守则: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2、遵守会馆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严守纪律,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越权行事,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3、部门之间,员工之间应相互尊重,团结合作,构建和谐氛围。4、顾大局,识大体,保持会馆信誉,不作任何有损会馆信誉和权益的行为。5 不私自经营与会馆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会馆以外的职业。二、职业道德守则:1、崇尚敬业精神,工作尽职尽责,积极进取且努力不懈。2、不断学习,增广知识,以求进步,做一个称职的员工。对所从事的业务,应以专业标准为尺度,从严要求,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3、一切从会馆利益出发,做好本职工作,切忌因个人原因影响工作。4、诚信、正直。对会馆各方面的工作,应主动通过正常途径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有损会馆形象等消积行为,应予以制止。5、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员工不得以会馆名义考察、谈判、签约;不得以会馆名义提供担保证明,不得代表会馆出席公众活动。6、在工作交往中,不准向客人索取小费、礼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会馆业务有关人士或单位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