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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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镇江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宣传推介手册二一三年六月基地简介:镇江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总建筑面积 1 万多平方米,可同时容纳 100 多家创业企业入驻孵化。基地以扶持全民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通过搭建创业培训(实训)、创业孵化、创业示范、创业联谊等服务平台,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 一条龙 ”创业孵化、 “一体化” 创业实训、 “一站式”创业服务。基地功能:创业孵化功能创业苗圃区,专为大学生提供 6 个月试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区,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搭建创业孵化平台。创业实训功能利用专门的计算机软件,将虚拟的创业实训变为现实的创业实

2、践,在实战中提高创业能力。创业示范功能从创业项目的选择、创业培训(实训)、创业典型示范、创业结对联谊等方面为全市创业者提供示范引领。服务内容:指导、协助办理各项创业优惠扶持政策;提供“一站式 ”创业 帮扶服务;提供创业培训(实训)服务;提供会计、法律、人事代理等委托服务;开展创业联谊等活动;提供后勤、安保、卫生等服务。入驻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创业人员可申请入驻(1)在校大学生或大学生创业团队;(2)毕业 5 年内的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3)留学回国人员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4)经批准的其他人员。2、符合下列条件的创业企业可申请入驻(1)从事软件产业的;(2)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3)从事

3、动漫创意、文化制作和传播等文化产业的;(4)其它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规定的。入驻程序:1、申请。入驻的个人及企业须填写镇江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入驻创业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2、 初审。接到申报材料后,由中心负责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3、专家评估。由专家评审团对申请的创业企业进行评审,确定入驻资格。4、签约入驻。通过评审的创业企业,签订入驻协议,办理入驻手续。5、 申请入驻创业苗圃的。由中心审查确定,并按规定签订入驻协议,办理入驻手续。注:相关表格可登陆:http:/ 下载申报材料:1、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创业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

4、明材料:()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户籍证明;()在校大学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学位证。4、已经注册的企业须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材料的副本复印件;5、其它证明材料。扶持政策一、税费减免政策1行政收费减免。 入驻的新创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 年内免交登记类、 证照类、管理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场地租金减免。 入驻的创业企业, 3 年孵化期内免交房租,孵化期满后须及时退出。3税费减免。 符合条件的入驻创业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 1

5、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 3 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4800 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二、创业补贴政策初始创业补贴 。2012 年 11 月 15 日后初始创业的入驻企业,稳定经营 6 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 3000 元的初始创业补贴。5创业升级补贴。 2012 年 11 月 15 日后由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入驻创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户 10000 元的创业升级补贴。6“三新企业” 就业补贴。入驻的新能源、新材料、新技 术企业,每吸纳 1 名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分

6、别给予企业和大学生个人 3000 元、1000 元补贴。7就业见习补贴。 入驻创业企业被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每接纳 1 名本市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给予每人每月 500 元生活费补贴,见习期限一般为 36 个月。8创业实训补贴。 入驻创业企业被认定为创业实训基地的,积极吸纳创业培训学员参加创业实训,按照创业成功人数给予一定标准的创业实训补贴。9社保补贴。毕业后 2 年内的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入驻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比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不超过 3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10岗前培训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入驻的小微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

7、岗前培训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三、创业奖励政策11创业带动就业奖励。近 3 年来毕业的大学生,自 2012 年 11月 15 日起初始创业,依法纳税 1 年以上,带动 2 人以上就业,同时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 4000 元创业带动就业奖励。112自主创业奖励。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入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并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3项目无偿资助。 符合条件的在镇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 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入驻创办企业的,给予 220 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资助等 级根据镇江市大学生申请创业项目无偿资助资金评审参考分值进行评定。14“人才特区”优惠

8、扶持 。入驻创业企业及引进的人才(团队)符合市“人才特区 ”优惠扶持条件的,可享受领军人才项目资助、财政奖励补贴等优惠扶持。四、创业融资政策15.创业担保贷款。入驻创业企业能提供有效、足额的抵押、质押物或第三方信用担保,因流动资金不足的,均可申请额度不超过 30万元、期限不超过 3 年的全额贴息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额度不超过 3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3 年的贴息贷款。16创业借款及创业成功奖励。毕业 5 年内的大中专技职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研究生入驻创办企业的,依据注册资本和吸纳就业人数给予 215 万元的创业借款。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给予创业借款的 20% 60%的创业 成功奖励。镇江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诚邀您的加盟联系电话:051189886985、89886950(传真)联 系 人:巫毓娟 王利智联系地址:镇江解放路 18 号 电子邮箱:镇江市创业就业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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