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务(岗位)变动工资项目审核流程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责任科室: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责 任 人: 科长 A、承办人 B、科长二、文件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 4 个文件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675 号)三、审批条件和标准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的予以批准:(一)审批条件市区机关(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县(市)副处级以上市管干部。(二)职务(岗位)发生变动的审批标准1、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经组织部备案的干部任免表;处级干部附市委组织部任命文件;厅级干部附省委常委会文件;2、事业单位人事
2、管理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数、单位聘书;3、工人晋升等级人事管理部门核准的岗位职数、单位聘书。四、所需材料(一)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职务(岗位)变动工资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经组织部备案的干部任免表;(三)处级干部附市委组织部任命文件;(四)厅级干部附省委常委会文件;(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数、单位聘书、职称评审表;(六)工人晋升等级人事管理部门核准的岗位职数、单位聘书、职业技能鉴定表。五、受理基层单位填报相应的申请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承办人 A 对手续完备的立即受理。对
3、申报材料不完整的申报单位,要求当面一次性告知;对申报材料有疑义的,要上报科务会审查,之后报请领导审核,并在 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意见。如果当事人对答复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申请人事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六、公开公示本制度文本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长期公布。七、办事时限手续完备的,随到随办;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经科内会研究后 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意见。调动人员工资项目审核流程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责任科室: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责 任 人: 科长 A、承办人 B、科长二、文件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
4、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 4 个文件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675 号)三、审批条件和标准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的予以批准:(一)审批条件市区机关(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县(市)副处级以上市管干部。(二)审批标准调入或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调动手续和落编手续。四、所需材料(一)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资审批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调动人员档案;(三)调动手续(干部调动呈报表、干部调动介绍信;系统横调人员带机构编制平台内人员落编审批单 ) ;(四)落编手续;(五)原单位工资介绍信。五、受理基层单位填报相应的申
5、请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承办人 A 对手续完备的立即受理。对申报材料不完整的申报单位,要求当面一次性告知;对申报材料有疑义的,要上报科务会审查,之后报请领导审核,并在 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意见。如果当事人对答复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申请人事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六、公开公示本制度文本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长期公布。七、办事时限手续完备的,随到随办;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经科务会研究后 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意见。正常晋升工资审核流程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责任科室: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
6、责 任 人: 科长 A、承办人 B、科长二、文件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 4 个文件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675 号)三、审批条件和标准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的予以批准:(一)审批条件市区机关(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县(市)副处级以上市管干部。(二)审批标准1、连续 2 年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机关工作人员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档次;2、连续 5 年考核结果称职及以上的机关工作人员晋升一个级别工资级别;3、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一个薪级工资。四、所需材料(一)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
7、资审批表(盖单位公章、负责人名章) ;(二)相关人员考核结果证明材料。五、受理基层单位填报相应的申请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承办人 A 对手续完备的立即受理。对申报材料不完整的申报单位,要求当面一次性告知;对申报材料有疑义的,要上报处务会审查,之后报请领导审核,并在 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意见。如果当事人对答复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申请人事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六、公开公示本制度文本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长期公布。七、办事时限手续完备的,随到随办;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经处内会研究后 5 个工作日内给
8、予答复意见。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工资项目审核流程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责任科室: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责 任 人: 科长 A、承办人 B、科长二、文件依据关于县级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黑办发201548 号) 、 关于落实黑龙江省关于县级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人社发2015305号)三、审批条件和标准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的予以批准:(一)审批条件城区机关(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在职公务员;县(市)副处级以上市管干部。(二)公务员职级发生变动的审批标准1、机关公务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县以
9、下机关公务员晋升职级审批名册;2、机关公务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晋升职级确认表。四、所需材料(一)填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工资审批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机关公务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晋升职级审批名册;(三)机关公务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晋升职级确认表。五、受理基层单位填报相应的申请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承办人 A 对手续完备的立即受理。对申报材料不完整的申报单位,要求当面一次性告知;对申报材料有疑义的,要上报科务会审查,之后报请领导审核,并在 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意见。如果当事人对答复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申请人事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六、公开公示本制度文本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长期公布。七、办事时限手续完备的,随到随办;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经科内会研究后 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