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 複 申 領 澳 門 服 務 提 供 者 證 明 書 申 請 表(僅供自首次領取證明書日起計 3 個月內申請同類服務行業,且沒有更改任何相關資料使用)1. 個人企業主基本資料中 文 名 稱 : 外 文 名 稱 : 納稅人編號: 1 流 動 電 話 :首次取得服務提供者證明書之編號:取得之日期:(日/月/ 年) 性 別 男 女 國 籍身份證文件: 澳門居民身份證,其他 編號: 欲申請證書數量:場所地址:場所電話: 場 所 登 記 (營 業 稅 檔 案 )編 號 : 2. 公司 (法 人 )基 本 資 料公司中文名稱: 公司外文名稱: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編號:納稅人編號 : 場 所 登 記 (
2、營 業 稅 檔 案 )編 號 :首次取得服務提供者證明書之編號: 取得之日期(日/月/年):負責人姓名 2:職務: 流動電話: 電子信箱:欲申請證明書數量:股 權 情 況申請者的控制性股權 (即 50%以上) 自安排生效日起的變動情況: 沒有變動 有變動變動日期(日/ 月/年)本申請表所填寫及提交的資料全部屬真實無誤且詳盡,如作出虛假或不真實聲明,將根據澳門法律承擔法律責任。1 財政局發出之營業稅 M1 或 M1A 格式內所載編號。2 公司行政管理機關之負責人,是商業登記證明書之法定代表人。申請人/ 聲明人 簽署/ 蓋章 日期 為便捷業界成功獲取澳門服務提供者證明書後再次申請同一類服務行業之證明書,企業在成功得到澳門服務提供者證明書後起 3 個月內,只須向本局交付下列文件及資料,即可以辦理之前已得到認可服務行業之申請,至於如屬其他服務行業之申請,仍然要交付相關行業全部所需要之文件:1、 已填妥之重複申請表格;2、 申請人/聲明人身份証明文件副本3、 已取得服務提供者證明書之副本;4、 相應申請數量之聲明書並經本澳公證署鑑證及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之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