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篇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农业植物疫情,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和对农业生产的损失,保护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农业植物疫情是指危害农作物的检疫性病、虫、杂草等有害生物的情况发生 。第三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植物疫情预防、控制及应急处置活动,均应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第四条 对农业植物疫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原则 。农业植物疫情必须立足预防,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抓早抓实,争取主动,防范于未然 。(二)分级负责原则 。以属地管理为主,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根据职责分工,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处置 。(三)果断处置原则 。一旦发生农业植物疫情,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迅速反应,以最快的速度,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把农业生产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并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四)规范有序原则 。处置农业植物疫情,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办事,规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