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办事指南一、设置依据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 201636 号) 二、办事流程1、经办人持企业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科办理“ U 盾”(电话:023-63672107 );已办理过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密码锁的企业,可继续使用原密码锁。2、经办人持“U 盾”在市城乡建委 9 楼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出渝管理科激活 U 盾。三、信息报送(一)系统申报企业凭激活后的“U 盾”,登陆“ 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2、管理系统”“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系统”( http:/ (5)企业在渝负责人任命文件(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社保证明(原件);(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7)企业在渝办公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8)在渝监理从业人员名单(原件)(9)在渝监理从业人员(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相应的身份证、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以及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注:企业报送的第(3)、 (4)、(9)项信息,能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发布
3、平台” 中获取的,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息截屏图表,不需提供原件。 “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系统”已可查询的在渝监理从业人员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息截屏图表,不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请统一使用 A4 纸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同时,请确保核验原件与系统中上传的资料保持一致。2、企业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后进行人员新增或撤回的,应提交以下资料核验:(1)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变更表(原件);(2)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原件);(3)拟新增人员(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造价师)相应的身份证、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以及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保的凭证(核验原件)。注:企业报送的第(3)项信
4、息,能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中获取的,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息截屏图表,不需提供原件。办理人员撤回时,需说明撤回人员的原因,若需撤回的人员已被锁定,解锁后方能撤回。以上资料请统一使用 A4 纸装订。同时,请确保核验原件与系统中上传的资料保持一致。3、企业资质证书信息、法人营业执照信息、在渝负责人和在渝办公场地等信息需进行变更的,应提交以下资料核验:(1)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变更表(原件);(2)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原件);(3)变更内容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企业报送的第(3)项信息,能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
5、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中获取的,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息截屏图表,不需提供原件。以上资料请统一使用 A4 纸装订。同时,请确保核验原件与系统中上传的资料保持一致。四、办理时限1、新办理入渝信息报送,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市城乡建委将入渝信息纳入 “市外工程 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2、办理人员新增或撤回、信息变更、注销,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 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五、办理单位(一)办理“U 盾”及技术支持: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科咨询电话:023-63672107(二)书面资料受理:市城乡建委政务服务中心 4 号窗口咨询电话:023-63672120(三)书面核验及政策咨询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出渝科咨询电话:023-6367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