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鉴定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目录(1)(6)项必须提供,其它根据不同项目情况提供研发活动证据、实质性创新证明)1研究开发项目异议告知书及研究开发项目异议清单(税务部门发出);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每个项目必须提供一份项目计划书(申请(报)书、方案或类似材料),计划书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现有先进产品(技术、工艺)简介、定性定量的研发技术目标、研发对行业推动作用,以及研发进度、经费投入和人员安排等。计划书及相关材料必须包含能反映鉴定年度发生的相关研发工作。)3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企业内部立项决议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等级别的会议通过,并包含必要的信息;政府立项项目必须为区及区级以上科技立项(市及市级以下科技项目必须有扶持经费),并包含有研究开发阶段);4.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要求提供人员名单、所在工作部门、工种、工资情况);5.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