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57座(含)以上营运客车提前淘汰运力置换办法为吸取“9.28”等重特大交通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委办“9.28”事故整改情况评估报告以及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会议纪要绍兴市10座以上客车交通安全“铁腕”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经研究,对57座(含)以上大型营运载客汽车提前报废退出的,在资金补助基础上,以运力置换方式进行鼓励。具体办法如下:一、置换范围享受运力置换应满足以下条件:(1)在绍兴市范围内,企业经营许可范围为班车客运或包车客运,且在用车辆为县际以上班车或包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所属57座(含)以上大型营运载客汽车。(2)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15日期间完成淘汰(结合国务院安委办“9.28”事故整改情况评估报告要求,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自行淘汰的上述车辆,可参照执行)。下列情况不列入政策范围:(1)因发生次责及以上交通事故而提前报废的车辆。(2)政策执行年度内发生2起及以上(或一次性死亡2人以上)有责(次责及以上)亡人事故的企业所属车辆(相关车辆仍需完成淘汰)。(3)注册登记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前、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