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承诺书为深化科教融合,促进科研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大连化物所”)签署了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协议要求:双方探索互聘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承担专业授课、学术报告、研究生培养等任务;双方联合招收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探讨实行双导师制;在大连化物所建立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支持研究生进入实践基地展开专业实践和学术论文相关实验。为此,学校设立了与大连化物所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的相关要求及待遇如下:1. 该专项计划所在专业进入复试的人数为:(普通计划数+专项计划数)*学院复试差额比例”,复试结束后考生按照总成绩自高到低依次自愿报名专项计划,录满为止。2. 被专项计划录取的研究生自第二学年起须赴大连化物所进行联合培养,在联合培养期间须遵守学校及大连化物所的相关规定及要求;3. 学校同意研究生修读大连化物所开设的相关课程,并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其成绩和学分;4. 联合培养期间,大连化物所为研究生提供住宿和研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