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增强风景园林行业的整体科技水平,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风景园林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对风景园林领域的科技投入,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规划设计与工程施工水平,促进风景园林行业健康发展。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特设立“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为做好评奖工作,特制定本奖励章程。第二条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在推动我国风景园林领域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范围为风景园林领域科技成果、规划设计及工程项目。设科技进步奖、规划设计奖和园林工程奖三个子奖项。(一)科技进步奖的奖励对象为:在风景园林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活动中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和特定的理论或实用价值,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明专利、研究报告、技术标准和图书等。(二)规划设计奖的奖励对象为:在风景园林领域的各类规划、研究和设计实践中取得的,具有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