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维修服务合同维修维护服务合同甲方: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温州市鹿城区站前联民家电维修部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甲方)通过招标确定温州市鹿城区站前联民家电维修部(乙方)为甲方2014年度维修维护定点单位,特签订如下服务合同。一、该合同所包括的产品如下:合同附表1:产品信息列表合同附表2:维修维护服务价格表二、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合同附表1所列明的设备,所有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工作,维修维护费用按合同价格(附件2)结算,每_3个_月结算一次。 1.维修定义:维护和恢复,保养和修理,指维修维护后的设备能正常工作、能正常使用、正常运行。2. 维修响应时间:市区3小时、郊区6小时内响应、省内24小时响应。乙方在维修甲方的设备时,仅收取有偿服务费(即 维修维护服务费 + 小备件材料费);硬件故障更换的零配件以双方确认的为准,更换下来的旧零件归甲方所有。3.合同有效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 2015 年 12月 31 日。4.维修地点为甲方所在地,如果乙方工程师认为所修设备在现场不能修复,可经甲方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