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一、出台横琴新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目的和政策依据为规范横琴新区政府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政府投资基金”)运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文件精神,统一和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风险控制和预算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应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横琴、保税区、洪湾片区一体化”(以下简称“一体化区域”)产业和相关领域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等规定,规范横琴新区政府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和运作,结合横琴新区实际,出台了横琴新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二、出台横琴新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背景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