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审核公示环节流程及注意事项(2018.4.2)时间安排4 月 15 日前完成市级核办,县区、学校时间由各地确定。一、公示班主任:登录资源平台,点击“综合素质评价”,选择班级,学生,逐个导出评价报告,打印张贴(或下载到班级电脑同学课后浏览) 。学生:登录资源平台,点击“成长记录”, “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若有异议可向校级管理员提交申诉建议。二、审核(核办)逐级核办学校管理员:登录资源平台,点击“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再点击“评价报告审核” 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点击“一键核办”核办通过全校报告。县级管理员:辖区所有学校管理员将该校学生全部核办通过后,县级对该校的审核(核办)方能开始。市级管理员:县级对辖区所有学校的审核全部结束,市级审核方能开始。三、申诉处理/成长记录修改学校管理员先点击“一键核办”,然后联系县级管理员,告知有异议或需修改的学生学籍号,县级管理员在“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审核”中搜索学生信息,点击“核办”选择“ 驳回”。此时,学校管理员可进行修改。(若县级已核办结束联系市级管理员,若市级已核办结束联系省级管理员)省市县管理员驳回省市县管理员驳回列表学校管理员待处理列表查看省市县驳回处理建议学校管理员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