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 婚 协 议 书甲方: 赵冠,男, 1980 年 1 月 1 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北清路12 号。身份证号: 110110198001010011乙方:孙戴,女, 1990 年 12 月 31 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青岛路 23 号。身份证号: 220220199012310011甲、乙双方于 2010 年 2 月 14 日在朝阳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结婚证号码 05312014000001。婚后于 2010 年 6 月 18日生育一女孩 , 名赵小戴。又于2012 年 8 月 16 日生育一男孩,名赵小冠。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 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1、女儿赵小戴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甲、乙双 方分摊,男方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 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10000 元,男方应于每月的05 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转帐到女方指定的银行银行帐户内,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