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2019-0609.合同编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 年 11 月说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主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筹集、面向备案家庭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2.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3.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认真核对乙方信息,发现乙方信息与配租信息不符的, 甲方应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对一致后,方可与乙方签订本合同。4. 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包括合同正文条款、相关附件及承诺书内容等。乙方应当特别仔细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5. 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