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2:本批次引进人才参照泰州学院 2017 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执行1泰州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说明:1.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约定。2.类型 A1、A2、A3 对应专业可在2017 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中查询。3.享受特殊补贴 B1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毕业院校或现工作单位是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 “985”高校、“211”高校;(2)毕业院校是海外大学或在海外重要科研机构有过半年以上任职经历;(3)毕业或者工作于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购房补贴(含安家费)(万元)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人才类型首聘期(三年)工资待遇 A1
2、类专业A2 类专业A3 类专业特殊补贴 B1特殊补贴 B2过渡房工科专业其他专业博士教授校内津贴执行正高二档工资标准 60 50 40硕士教授校内津贴执行正高三档工资标准博士副教授校内津贴执行副高一档工资标准博士后 校内津贴执行副高一档工资标准博士 校内津贴执行副高二档工资标准50 40 2510 20过渡房免费居住两年25 10附件 2:本批次引进人才参照泰州学院 2017 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执行2点实验室;(4)导师系院士或者长江学者。享受特殊补贴 B2 需满足毕业院校系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或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 200 位的海外高校。特殊补贴 B1、B2 不重复享受。4.购房补贴在人事档案进校后一次性支付(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 。服务期不少于 8 年,首聘期 3 年,受聘期满后按岗付薪。5.夫妻双方均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时,按就高一方享受购房补贴(含安家费) ,另一方按 60%给予购房补贴(含安家费) ,过渡房不重复享受。6.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 、国家杰青、百千万人才工程、科研团队等待遇面议。7.家属工作按学校有关政策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