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离婚答辩状答辩人:xxxx ,男,汉族,20xx 年 x 月 x 日生, 住 xxxxxxxxx , 联系电话:被答辩人: xxx ,女,汉族, 20xx 年 x 月 xx 日出生,住xxxxxxxx ,联系电话被答辩人 xxx 提起离婚诉讼一案, 贵院已依法受理。 现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的起诉提出答辩意见。 答辩人认为, 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理由未达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答辩人不同意离婚。理由如下:一、双方感情未破裂,未达到应该离婚的法定条件。(一) 双方具有良好的婚姻基础。答辩人与被答辩经人介绍认识, 于 2003 年 3 月 26 日在冠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 相濡以沫, 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 于 2004 年 5 月 21 日喜添女儿 xxx , 2010 年 8 月 17 日喜添儿子 xxx 。从结婚到现在经过 16 年,夫妻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二)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 完全不成立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与答辩人性格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