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协议(参考版)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对外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对外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严格履行:一、甲方责任:1、出租房屋应有合法的产权证或主管单位开具的使用证明。2、履行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的对 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督察。 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 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二、乙方责任:1、作为乙方的承租人为承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包括建立消防台帐和防火检查记录,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等,做到消防安全责任到人。同时要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 会”。2、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并依法经营。出租房屋用于宾馆、饭店、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