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 房 补 贴 管 理 规 定第 一 条 为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减轻外地员工租房负担,稳定员工队伍 , 特制定本办法。第 二 条 凡因工作关系,经公司调离现住址或非公司所在市户籍的员工需租房住宿的,由该员工自行申请,经审批核准后始付租房补贴。第三条 申请租房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者为本公司正式员工;(二)公司未提供宿舍;(三)非公司所在市户籍且在当地没有购买房产;(四)服从公司调动安排去外市县工作且公司未提供宿舍的。 第四条员工配偶在公司所在地有住房的,不得申请租房补贴。第五条租房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职级省会城市县市级城市经营班子成员800700部门领导600500普通员工400300第 六 条公司引进的特殊人才,其租房补贴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另行决定。第七条租房补贴规定1 、夫妻双方均在公司的,按高级别享受一方补贴;2 、其他因住房而产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网 费、收视费、电话费等公司不再给予额外补助,均由住房者自行承担; 3 、公司对员工在所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