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海淀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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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关于开展 20172018 学年“海淀区优秀学生干部” 和“海淀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各中学(含附中、民办学校、职业学校)、高校: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决定开展 2017-2018 学年“海淀区优秀学生干部” 和“ 海淀区教育系 统优秀共青 团员”评选表彰工作。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各学校初三、高三年级在校学生(2018 年 1 月 25 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各学校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

2、在校学生(2018 年 3 月27 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各高校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在校学生(2018 年 3 月 27 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共青团海淀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海教团字2018 1 号2二、评选条件(一)初中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具有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优良品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中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思考,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

3、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等级(注:优良和优秀的分值是不同的,此处为优良,优良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体育课成绩优良;二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成绩达到 75 分及以上)。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在此基础上,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二)高中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具有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优良品德,积极践行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特长。勤于3思考,善于质疑,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科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等级。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在此基础上,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

5、的群众基础,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三)高校大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具有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优良品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特长。勤于思考,善于质疑,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在此基础上,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

6、群众基础,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四)海淀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作为共青团员,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具有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优良品德,自觉接受团组织的领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团的章程,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团组织观念强,团员意4识强,体现团员先进性,广泛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团组织规定的活动,自觉维护团组织权益,以身作则,作风优良,敢于树立正气,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投身学校社团、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公益活动,达到学业要求,获得同学、教

7、师、家长和社会的好评。学习成绩优良,身心素质发展良好。必须是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三、评选办法(一)“海淀区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1.担任班委(团支部)或校学生会(团委)干部一年以上,并获得过校级“ 优秀学生干部 ”称号的本市学生或在本市借 读的外地学生均有资格参加“ 海淀区优秀学生干部 ”的评选。2.担任班级学生干部的区级“优秀学生干部” 候选人由班委或团支部组织本班学生投票表决。担任校级学生干部的区级“优秀学生干部” 候选人由学生管理部 门组织 各班有关人员投票表决。投票结果当场公布。3.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海淀区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校

8、务会要在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和教师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5. 优秀学生干部中团干部与班干部比例为 1:1.5。(二)“海淀区教育系统优秀团员”的评选办法在校团委(团总支)的指导下,在班主任协助下,团支部委员会组织学生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将投票情况报送学校团委(团总支)审议并报学校校务会最终决定。四、名额分配办法51海淀区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学生总数的 2% 2海淀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学生团员总数的 4%五、评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评选工作的导向性。各校要将评选工作作为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把评选过程作为激励学生向身边同龄榜样学习

9、的过程。(二)广泛宣传,全面、准确地领会文件精神。各校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多种形式在学生、教师和家长中学习和宣传本通知精神,使他们明确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了解评选标准。评选工作开始前应再次组织学生重温本通知精神,并告知家长。(三)严格程序,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学校应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和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根据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各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派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审核,并按照评选工作文件精神及时予以处理。各校要严格按年级学生数的比例分配名额,严禁跨年级占

10、用名额,否则不予审批。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四)积极探索,完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各校要建立相应的评选表彰制度,并依据本通知精神,修改和完善现有的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奖励和激励方式,使学生在各个方面的优秀表现都能得到鼓励和肯定,做到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有机结合。6(五)认真总结,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事迹。各校通过举办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等形式,搭建学生同伴教育的平台,宣传一批学生和集体的优秀事迹,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六)为与市级评选及审核时间衔接,请各中学的评选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过时不再补办审核工作。附件:1.20172018 学年度评选工作时间进度表2.海淀区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3.海淀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4.海淀区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5.海淀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花名册共青团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2018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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