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意见(皖政20202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第一部分 申报条件和材料一、基本要求(一)基本材料1. 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上报文件;2. 市(直管县)、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见附件1)签本人名并加盖单位公章;3.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4.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5. 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称号类除外);6.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见附件2)签本人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二)限制性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1.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