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一、什么是科技型企业?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科技型企业,是指在本市辖区范围内注册成立,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注重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经自愿申请和审核通过后,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培育的居民企业。二、入库科技型企业可享受哪些服务或支持?入库科技型企业按照要求填报或更新年度数据信息后,通过企业系统的评估筛选,可以享受下列服务或支持:(一)免费获得入库证明和知识价值信用评价结果。(二)无偿领取和使用创新券。(三)列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四)认定为高成长科技企业。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配置相关科技创新资源。 (六)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科技型企业可以优先承担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优先认定为重庆市创新创业团队。三、申请入库培育的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申请入库培育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在申请入库的上一年及当年未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