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08汇总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95号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等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下列人员:(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三)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设部规定(七)建筑焊工;(八)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九)桩机操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