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之幼儿教育中的法律责任教师招聘考试之幼儿教育中的法律责任通过举要的形式,具体介绍两部教育法律、一部教育行政法规中规定的违法行为和由谁来追究这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帮助幼儿园园长增强守法意识和提高依法维护幼儿园权益的能力。一、违反教育法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一)违反有关教育经费规定的法律责任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行为分析:教育经费是教育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国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保障,是教师工资的主要来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不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本级人民政府的预算内容,向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核拨相应的教育经费。或者擅自调整更改教育预算支出。这种行为违反了教育法和预算法。法律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参与教育经费预算核拨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教育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等。执法机关及处理: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予以以下处理:(1) 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2)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