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计划管理制度项目部计划、统计、进度管理制度2.1 一般规定:2.1.1 项目进度控制以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2.1.2 项目进度控制总目标必须进行分解按单位工程分解为阶段性(基础、结构、装修)目标再按阶段性目标分解为各分部目标再按分部目标分解为各分项目标再按分项目标分解为各工序目标(至流水段)再统计分年、月、周计划时间目标。2.1.3 项目进度控制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工期目标负责人、工长、劳动队及班组长参加的进度控制体系。2.1.4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需按下列程序:1 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总工期和竣工日期,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及施工特点、难点。拟定施工进度目标:计划开工日期、计划总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拟定分部分项进度计划。2 编制拟定施工进度计划时,必须首先确定流水段划分、工序关系、流程关系、关键点起止时间、劳动力、材料、机械拟定计划及其他保证性拟定计划,考虑可预测分险等因素。充分利用project进行各分部分项工序之间的关系连接,再输入拟定资源计划数量、金额进行反复优化配置。在确保质量目标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反复计算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