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解答题经济法解答题案例分析题(20分)1.张某和李某拟共同设立一个公司,下面为设立方案:二人共同出资成立新宇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新宇公司”),以销售家用小电器为主;因公司规模较小,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由李某担任,同时由其兼任公司监事;2008年5月14日该公司聘请张某的表弟王某担任公司经理。(王某此前担任另外某公司董事长,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该公司在2006年10月被宣告破产,于2007年3月破产清算完结。)该公司于2008年6月1日登记成立。同年8月,新宇公司在向消费者马某销售电风扇时,在电风扇质量介绍方面有严重欺诈行为,以致马某购买电风扇后在使用过程中遭受2万元的财产损失。请问:(1)新宇公司原设立方案有哪些地方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2)本案中,消费者马某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新宇公司增加赔偿使用电风扇时所遭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应该如何确定?为什么?答案:(1)李某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监事。王某担任公司经理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