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盐边县 2016 年永兴镇预算编制方法和口径为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程序、明确编制方法和填报口径、熟练运用编制软件、提高编制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现将 2016 年我镇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和口径说明如下。一、扎实做好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一)熟悉预算编制的法规和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盐边县县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盐边县县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等是编制预算的基本依据。财政所熟练掌握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预算编制奠定基础。(二)及时修改完善基础信息数据财政所基础信息初始化数据将通过“E 财“软件下发,各部门要认真核实、更新、修改本部门基础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录入表
2、、 车辆情况表、 工资情况表及住房公积金预算表等) ,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要及时到县编办、人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审核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工资、车辆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将审核结果报送县财政局。二、准确编制部门收入预算部门预算收入根据县财政局下达乡镇财力补助为依据等。三、客观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各部门要按照盐边县县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并以 2015 年 12 月31 日为基本支出 预 算编制基准期。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采取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的方法编制。(一)人员定员的确定在职正式人员按县财政应负担的实有人数确定;编内聘用
3、人员根据县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应由县财政应负担的实有人数确定;离退休人员按县财政应负担的实有人数计算;(二)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单位性质和执行工资制度等情况,人员经费支出分预算分为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其他人员三个类别分别编制。1.机关公务员 (含参公人员) (1)在 职人员:工资总额=2015 年 12 月份的直发工 资中应发工资的财政负担部分(应扣除补发工资等一次性因素)12+“十三月工资” (即一个月基本工资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计算的工资总额20%; 社会保障缴费单位负担部分=“”计算的工资总额7.7%+在职职工人数 400 元/人.年;(备注:7.
4、7%中医疗保险为 7.5%、生育保险 0.2%,400 元/人. 年为职工重病医疗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职工 2015 年全年工资性收入 12%(其中:2016 年新参加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2016 年实际工资性收入12%)。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按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公布数据为准。2015 年全年工资性收入 =“”计算的工 资总额+“”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计算的工 资总额 20%)+“”社会保障 缴费单 位负担部分(“ ”计算的工资总额7.7%+在职职工人数 400 元/人.年)+2015 年实际发放的目标绩效奖(发放的 2014 年度目标绩效奖 )
5、+2015 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2015 年养老保险并轨单 位负担职业年金部分(“ ”计算的工资总额 8%)。(2)离休人员:2015 年 12 月份的直发工资中应发离休费(含护理费、自雇费、交通费、建国初期老同志生活补贴)的财政负担部分(应扣除补发工资等一次性因素)12+按相关政策规定应发的生活补贴。(3)退休人员:由于实施养老保险并轨,只计算社保缴费单位负担部分(退休人员人数400 元/人.年 )。2.事业人员(1)在 职人员:工资总额=2015 年 12 月份的直发工 资中应发工资的财政负担部分(应扣除补发工资等一次性因素)12+2015 年扣发的 30%部分奖 励性绩效工资;基本
6、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计算的工资总额20%;社会保障缴费单位负担部分=(“”计算的工资总额9.5%+在职职工人数 400 元/人.年);备注:9.5%为医疗保险7.5%、失业保险 1.5%、生育保险 0.2%、工 伤保险 0.3%,400元/人. 年为职 工重病医疗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职工 2015 年全年工资性收入 12%(其中:2016 年新参加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2016 年实际工资性收入12%)。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按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公布数据为准。2015 年全年工资性收入 =“”计算的工 资总额+“”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计算的工
7、资总额 20%)+“”社会保障 缴费单 位负担部分(“ ”计算的工资总额9.5%+在职职工人数 400 元/人.年)+2015 年实际发放的目标绩效奖(发放的 2014 年度目标绩效奖 )+2015 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2015 年养老保险并轨单 位负担职业年金部分(“ ”计算的工资总额 8%)。(2)离休人员:2015 年 12 月份的直发工资中应发离休费(含护理费、自雇费、交通费、建国初期老同志生活补贴)的财政负担部分(应扣除补发工资等一次性因素)12+按相关政策规定应发的生活补贴。(3)退休人员:由于实施养老保险并轨,只计算社保缴费单位负担部分(退休人员人数400 元/人.年 )。
8、3.人员经费 其他事宜(1)年 终目标考核奖不纳入各单位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预算执行中,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情况,依照相关程序审核后另行追加预算。(2)遗 属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 2015 年 12 月实际发放情况计算。(3)疗 养经费预算编制根据县人社局对疗养经费的有关规定先编制预算。实际执行中,以县人社局审批为准进行预算调整。 (4)独生子女奖励费,如果单位在册正式职工有未年满18 周岁的独生子女,按每年 60 元的标 准给予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如果 2016 年 奖励政策有变化,则 按政策规定执行。(5)养老保险并轨的职业年金单位负担部分不纳入各单位年
9、初部门预算安排。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依照相关程序审核后另行追加预算。(6)单 位临时聘用人员经费在各部门公用经费中自行解决,不单独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三)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1.按单位在职正式职工人数为依据计算的公用经费:(1)一般单位公用经费。按在职正式职工人数计算的公用经费按照预算基准期编制内实有在职正式人数对应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计算,部分实行定额。县级各部门公用经费实行总额包干, 预算期内不再另行追加公用经费预算。一般单位按在职正式人数计算的公用经费定额表单位:元/人.年其中:部分定额标准单位类别公用经费标准 办公费 水费 电费 差旅费党政办、财政所 10000 1100 360
10、 540 53002.按单位离退休人员数计算的公用经费:1300 元/人.年(其中:1000 元主要用于 单位离退休人员福利费,300 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活动费、特需费、报刊费等支出)。(四)日常公用经费的细化各单位应结合行业工作特点、来年工作重点等,科学测算,合理分配,厉行节约,打紧使用,统筹安排好各项费用额度,保证单位各项基本职能的履行和工作开展。 1.工会经费 和职工福利费:(1)工会 经费:工会经费按(在职正式职工 2015 年 12 月应发工资 12+公务员十三月工资+事业人员扣发的 30%奖励性绩效工资)2% 计算,列入“ 商品和服务支出”中“ 工会经费”。(2)福利 费:按在职正
11、式职工全年基本工资总额3.5%计算,列入“ 商品和服 务支出” 中“福利费” 。2.公务接待 费: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 的2%。根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预字1998 159 号)中有关“ 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 务费 的 2%”的规定,各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应首先满足不超过本部门(单位)公务费 2%的要求。“公 务费 ”应 包括现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 办公 费、咨询费 、手续费、水费、 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燃料
12、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和厉 行节约的相关要求,我镇 2016 年“三公” 经费实行预算总额控制,除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留财政、据实追加外,单位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全部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并且要在 2015 年的基础上有所下降。3.公用经费 必须按2016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原则上不得在“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反映。四、镇政府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镇级各部门要按照盐边县县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采取零基预算
13、方法编制。镇政府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规定及公共财政支出的需要,要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及本部门事业发展规划。我镇对所申报项目应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搞好可行性分析,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排序编报。对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做到一个项目支出预算编报一个项目申报书的要求,必须做到项目立项要客观、真实、可靠,项目预算要科学、准确、合理,项目实施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责任人。(一)清理申报上年延续项目上年延续项目包括上年年初批复的延续项目和上年追加安排的延续项目。我镇认真清理 2015 年已批复预算的项目,对县委、县政府已研究确定项目、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跨年度
14、支出项目等支出项目中的一次性项目和执行年限到期的项目予以清除,对 2016 年仍需 继续安排的项目,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内容,并在 2015 年已批复下达的预算额度内申报。(二)严禁报送带公用支出性质的项目我镇按照以上“1 2 项日常公用经费的编制标准” 编制部门公用经费预算后,项目支出中涉及公用支出范围的项目一律予以剔除,不予编制,从而有效控制项目中产生的公用经费支出。(三)从严申报 2016 年新增项目我镇要严格控制新增项目申报,根据部门工作重点和事业发展规划确需纳入 2016 年安排的新增 项目,要进行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细化项目支出用途,明确项目支出范围,并按有关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进行项目申报。上述两类项目,在确定资金来源时,优先使用结余资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非当年财政拨款补助资金安排,仍有缺口的再考虑从县级新增财力中安排。(四)民生工程预算的编制按有关规定,我镇及时研究拟定 2016 年民生工程计划,明确各项民生工程项目的所需资金及资金来源,在向县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和县财政局申报确认,并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纳入 2016 年部门预算。 201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