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部分 益阳市农村能源办概况一、主要职能贯彻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资源调查,组织编制、实施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科学技术开发,新技术引进和推广;指导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服务体系建设,开发利用项目的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沼气生态农业建设和农村节能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太阳能产业和农村微小水电建设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标准,协同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质量监督和市场监管;负责全市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加工与消费的统计工作;承办市农村能源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二
2、、机构设置益阳市农村能源办是益阳市农业委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二级事业机构,编制 5 人,年末实有人数 6 人,其中在职3 人,退休 3 人。机构及人员情况相对上年无变动。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益阳市农村能源办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农村能源办部门决算序号 单位名称1 益阳市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23456第二部分 益阳市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 2:收入决算表表 3:支出决算表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 8:政府性基金预
3、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益阳市农村能源办 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益阳市农村能源办 2016 年度收入总计 73.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4.59 万元,增长 6.69%;支出总计 98.8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8.92 万元,增长 64.9%;。主要原因:农村能源项目开支增加及人员工资增加二、关于益阳市农村能源办 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16 年度收入合计 73.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3 万元,占 100% 三、关于益阳市农村能源办 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6 年度支出合计 98.83 万元
4、,其中:基本支出77.33 万元,占 78.25%;项目支出 21.5 万元,占 21.75%四、关于益阳市农村能源办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73.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4.59 万元,增长 6.6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98.8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8.92 万元,增长 64.9%。主要原因:农村能源项目开支增加及人员工资增加五、关于益阳市农村能源办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73.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5、4.59 万元,增长 6.6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98.8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8.92 万元,增长 64.9%。主要原因:农村能源项目开支增加及人员工资增加六、关于益阳市农村能源办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7.3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53.2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公用经费支出 24.0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七、关于益阳市农村能源办 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
6、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八、关于益阳市农村能源办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8 万元,支出决算为 7.61 万元,完成预算的 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4.6 万元,完成预算的 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01 万元,完成预算的 95%。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7.44 万
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4.47 万元,占 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97 万元,占 40%。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4.47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油料支出及维修费用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公务接待支出 2.97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 45 批次,接待 380 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省办上级单位及各区县单位产生的费用支出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2016 年度年初
8、预算收入支出安排 45.45 万元,比上年增加 4.29 万元,因人员工资有所增加(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4.07 万元,较上年增加 5.24 万元,增 27.84%,主要原因是农村能源项目所需增加支出(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
9、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
10、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单位特有的名称解释,请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