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安全检查要点特种作业、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安全检查要点第一节特种作业一、特种作业的定义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二、特种作业的种类目前,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等16+1(省定的“冲压剪切作业”)共17大类的作业,属特种作业。国家安监总局2005年下半年有一个讨论稿,拟调整特种作业为7+1=8大类53种(电工6种、焊工9种、制冷工4种、高处作业工2种、矿工13种、危化工12种、烟火爆竹工7种)。国家安监总局2006年5月10日,以安监总厅培训函2006114号发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特种作业范围(征求意见稿),拟调整为19大类48种,即:1、电工4种;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种;3、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4种;4、高处作业2种;5、制冷与空调作业2种;6、爆破作业3种;7、矿山安全作业7种;8、矿山应急救护作业;9、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作业4种;10、烟花爆竹生产涉药作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