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筛查工作计划XX县妇幼保健所听力筛查工作计划为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对儿童的听力干预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因听力障碍影响儿童语言发育和其他神经精神发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卫生部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制定本计划。一、主要工作指标1、各医疗助产技术单位开展率要达100%2、新生儿听力筛查宣传告知率要达100%3、新生儿听力筛查要达95%。4、对11种高危婴儿筛查要达100%,5、可疑阳性患儿转诊率要达100%。二、筛查对象有条件的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应对本单位出生的所有活产新生儿,在家长知情同意的情况下,送县妇幼保健所听力筛查中心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尤其是有以下高危因素的新生儿:1、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中住院超过24小时;2、儿童期永久性听力障碍家庭史;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等病毒、梅毒螺旋体或弓形体等引起的宫内感染;4、细菌性脑膜炎;5、颅面形态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等;6、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7、高胆红素血症具备临床换血治疗指征;8、母亲孕期曾使用过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