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枣强县 2017 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末期调整使用方案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 2017 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 4 号)和河北省 财政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允许贫困县根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情况对方案的资金规模作相应调整,由于我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规模、用途变化,特制定本中期调整使用方案。1、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以“ 十三五” 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年度脱贫计划为依据,以具体建设项目为抓手,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2、二)目标任务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 贫投入新格局, 紧紧围绕 突出问题,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项目为平台,集中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财政涉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确保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受益。2、具体整合方案(一)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方案第一批统筹整合资金方案后,上级新下达资金如下:1、下达扶贫专项资金 583 万元,拟安排雨露计划 9.6 万元,28万元项目管理费,其余 545.4 万元用于贫困户入股分红。22、下达省级乳粉业发展专项资金 230 万元,已上常务会研究,农业局负责实施。3、(1)下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 54 万元,用于农业种植大户,带
3、动周边贫困户;(2)下达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20 万元,用于完成全县贫困村耕地质量监测。以上两个项目农业局负责实施。4、下达农业局农业发展资金 72.25 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0.5 万元,统筹安排。5、下达农发资金 199 万元,未支出,统筹安排。6、下达水务局水利发展资金 25 万元,统筹使用。7、下达农工委扶持合作社示范社发展资金 25 万元,未支出,统筹安排。以上资金共计 1208.75 万元,申请纳入 2017 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方案。其中:4、5、6、7 共计 321.75 万元,用于“政银企户保” 金融扶贫小额贷款担保(政策性担保中心或龙头企业等担保)。(二)第
4、一批统筹整合资金中期调整方案第一批统筹整合资金方案已经政府常务会研究,现就部分项目资金做中期调整如下:一是扶贫办负责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3038 万元1、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755.442353 万元,11 月底完成报账开支。2、(1)分布式到户光伏发电项目,招标价 1810.168262 万元,因在 11 月前形不成报账开支,调整为贫困户入股分红(待 2018 年扶3贫专项资金下达后,再调整回来);、2、分布式到户光伏造价财政评减 381.317738 万元;招标结余64.671647 万元,两项合计 445.989385 万元。3、凉棚项目 23.1 万元,果树种植 3.3 万元,两项合计
5、 26.4 万元不能按期支出。2-3 项共计 2282.557647 万元用于贫困户入股分红,和前边的一、2、 (545.4 万元)总计 2827.957647 万元用于安排 2016、2017 年贫困户入股分红,经扶贫办考察、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选定吉祥现代农业和美景生态果蔬专业合作社作为入股分红企业,入股吉祥现代农业 4620 户,1570.8 万元,入股美景专业合作社 3593 户,1221.62万元(均按每户 3400 元,分三个年度,按 10%分红);其中 35.537647万元用于贫困村项目区配套建设。 、二是县级配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组织部工作经费 3 万元;监理费 16 万元;
6、财政评审费 3 万元。2、非贫困村“动态识别”、 “回头看” 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经费67.935 万元。3、扶贫办、脱贫办政策明白纸、展牌制作、宣传品印制费 120万元,办公费 20 万元。三是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1506 万元1、住建局危房改造 483.05 万元;2、用于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项目,招标价格 475.1235 万元;项目监理费 10 万元,以上两项均由扶贫办负责;3、农工委美丽乡村 537.8265 万元未支出,需重新安排。4、拨付交通局 216.388578 万元,用于武馆线至南臣赞改建和4武馆线至南流常修罩面工程,涉及 15 个贫困村连接线。5、321.437922
7、万元未支出,用于金融扶贫小额贷款担保。四是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冀财农201619 号、冀财农201620 号),用于马屯广锋和唐林吉祥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调出204.881514 万元,和招标结余 54.263406 万元,计 259.14492 万元,放到金融扶贫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五是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300 万元,用于吉祥农业产业化项目补贴,未支出,用于金融扶贫小额贷款担保。六是原下达农工委“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1200 万元,因上级调减 200 万元,调整为 1000 万元;原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新增 29万元。1、“七个一” 暖冬行动为贫困户购买电热锅 99 万元;床单、被罩、枕巾
8、 98 万元,共计 197 万元;拨付民政局组织实施。2、(1)为贫困村村容村貌和贫困户家庭面貌提升,每村补助 2 万元,122 个补助 244 万元;、2、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家庭面貌提升每村 0.3 万元,431 个村129.3 万元。以上两项共计 373.3 万元,均拨付乡镇组织实施。3、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缴费,每位贫困人口 210 元,共需资金 250 万元。4、退还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中的 201778号水利发展资金 25万元,用于贫困村康马闸维修养护。5、马屯镇贫困村南陈庄新民居项目改造提升、建设新社区电力设施和大门 96 万元。6、新屯镇朱里祥村修路 9.9 万元;马屯镇涧里修
9、路、植树、亮5化 19.9 万元;肖张镇东赵村修建广场 5 万元,共计 37.3 万元。7、“政银企户保” 担保中心 50.4 万元。七是民政局承担的 1181 万元,可支出 232.096 万元,948.904万元未支出,需交回,统筹安排。、1、全县最低生活保障金 140 万元未支出;、2、农村“五保” 供养 587 万元未支出;、3、农村“五保” 、“低保”参合、参保 42.408 万元未支出(共计162 万元,已支出 119.592 万元);、4、重残补贴 179.496 万元未支出(共计 292 万元,已支出112.504 万元)。2、水务局承担的 226.6 万元,可支出 140.4
10、5508 万元,86.14492万元未支出,需交回,统筹安排。、1、振江口桥 9.5245 万元未支出(共计 45 万元,已支出35.4755 万元);、2、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76.62042 万元未支出(共计 181.6 万元,已支出 104.97958 万元)。1-2 项共计 1035.04892 万元未支出,用于金融扶贫小额贷款担保,和前边的 (一、4、5、6、7)、二、 (三)、5、 (四)、 (五)、 (六)、 (七)共计2527.084362 万元,用于金融扶贫小额贷款担保。八是其它资金安排1、农工委承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补助资金,原安排用于浩瑞苗木花卉专业合作社带动项
11、目 25 万元未支出,统筹安排。2、水务局承担的两个项目共计 243 万元,已支出 28.6974 万元,214.3026 万元未支出,统筹安排。6、1、水利发展资金 213 万元,用于索泸河肖张段清淤整治未支出;、2、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 30 万元,已支出28.6974 万元,尚有 1.3026 万元未支出。(1-2 项共计 239.3026 万元,未支出,用于政银企户保担保中心)、3、市新下达市级扶贫专项资金和第一、二批剩余部分扶贫专项、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使用方案一是 11 月份,市级新下达扶贫专项资金 179 万元,第一批扶贫专项资金剩余 39.44 万元,县级配套非贫
12、困村帮扶责任人工作经费剩余 105.035 万元,县扶贫办、脱贫办建档立卡“回头看” 资料费、办公费 160 万元,总计 483.475 万元。经县扶贫办、县脱贫办实地勘验,县扶贫项目评审会议研究同意,鉴于部分贫困村基础设施不完善,确定将该部扶贫专项资金用于贫困村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提升项目:1、安排枣强镇赵屯村硬化路肩等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17.325 万元,安排烧盆屯村硬化路肩和村容村貌提升项目18.7 万元,安排申屯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0.4 万元,责任单位为枣强镇。2、安排大营镇陡河村路灯、硬化路肩等基础设施项目 16.9 万元,责任单位为大营镇。3、安排唐林乡任毛庄村村
13、支部修缮项目 2.4953 万元,责任单位为唐林乡政府。4、安排肖张镇东赵村 100KW 变电器项目 3.5 万元,屈纸坊村修建广场项目 8 万元,梁纸坊村路灯等基础设施项目 10 万7元,责任单位为肖张镇政府。5、安排加会镇朱平楼、古漳营头村修建道路、硬化便道等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19.7 万元,责任单位为加会镇政府。6、安排王均乡曹庄村基础建设项目 19 万元,安排仉家庄硬化路肩、安装路灯等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10.6 万元,东故县硬化路肩和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17.6 万元,责任单位为王均乡政府。7、安排马屯镇北臣赞村维修街道项目 15.3 万元,责任单位为马屯镇政府。8、安排王常乡仝站里村村
14、容村貌提升等项目 13 万元。9、安排新增贫困户入股分红 26 户 8.84 万元(马屯镇 2 户、唐林乡 9 户、张秀屯镇 2 户、恩察镇 5 户、大营镇 6 户、枣强镇 2 户),责任单位为县扶贫办。10、安排新增雨露计划 7 户 1.95 万元,责任单位为县扶贫办。11、安排 14.9 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城区和部分村庄氛围营造工作。责任单位为县脱贫办。12、分配给各乡镇 125.2647 万元,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由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安排资金使用,责任单位为各乡镇(名单附后)。13、县扶贫办、脱贫办建档立卡“回头看” 资料费、办公费 160 万元全部交回财政,全部
15、统筹整合到县农行作为风险补偿金。二是经县扶贫项目评审会议研究同意,部分统筹整合资金871.878548 万元用途:1、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关于 2017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因季节原因,未完成报账开支,剩余 582.868548 万元,现交回县财政,全部统筹整合到县政银企户保担保中心。82、(1)县农林局关于欣苑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19.01万元;(2)关于贵和现代农业园区发展项目中 270 万元,到年底未形成报账开支,以上两笔资金共计 289.01 万元,全部交回县财政,全部统筹整合到县政银企户保担保中心。三、加强规范管理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促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分配办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