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1.1目的通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为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强化各类监控措施落实,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2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40号令)、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3 定义4.1 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4.2危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