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安徽分公司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夯实班组安全基础,规范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023号)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创建工作管理办法、“三讲一落实”活动管理办法,特制订大唐安徽分公司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二条 管理办法适用于分公司系统各发电企业、多经企业和多种产业。第三条 指导意见所称班组是指“为了完成某项工作任务,实现共同的工作目标,按照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原则,由一定数量工作人员组成的最基层工作集体”。第四条 班组安全规范化管理,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是杜绝“三违”、实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是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基础,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章 职 责第五条 分公司职责:(一)依据集团公司有关班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分公司系统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