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xx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完善xx 集团(以下简称“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规范集团经营投资行为,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xx市国资委关于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任追究” )是指集团所属企业相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 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或者集团所属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造成集团所属企业经营投资损失,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工作。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经营投资损失(以下简称“损失” )是指集团所属企业经营投资活动中发生的,或在可以预见未来将发生的资产实质性灭失或经济利益不等价流出。第五条 责任追究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违规必究,分级组织、分类处理,客观公正、责罚适当,惩教结合、纠建并举的原则。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