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车位管理细则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中心内停车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规范车位管理秩序,特制定本细则。1、 停车位使用权限1.车场、车位现状行政中心院内停车场分为东地库、西地库、西车场、东车场、东连廊、西连廊共6个区域,共计1441个泊位,其中东地库858个,西地库146个,东车场65个,西车场354个,东、西连廊各9个。2.车场、车位使用权限东地库B区为对外停车场,该区域供社会车辆有偿使用,车场实行24小时开放,社会车辆可随时进去、停放。西地库为行政中心公务用车、市政协及领导专用停车区域。西车场、东车场、东地库除B区外,所有泊位皆为行政中心内部停车区,供市领导和在编干部职工停放。东、西连廊、东地库保障车位为领导专用泊位。3.车场、车位管理单位行政中心院内停车场6个区域中,东地库由中房物业负责日常管理,其余5个区域由安保中队负责日常管理。2、 停车场管理规定1. 对进出停车场车辆管理规定(1) 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需具备必要的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必须与证件相符。(2) 进入停车场车辆,须按照行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