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财务管理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对园务公开和禁止乱收支的有关规定,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领导小组 组长:许翠英、副组长:罗宏芳、张小桃 组员:熊小铃、程妙、胡玉洪、吴华阳 李艮美二、公示项目及要求 1、办公室开学报名时在幼儿园内醒目处公示区物价局核定的幼儿园 收费标准,以及我园实际收费情况。 2、总务处每月按时向家长公示幼儿生活费收支情况,向家长明确说明各种日常代收费的用途、去向和具体收支情况。 3、财务专干每期对幼儿园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进行通报或说明,并在园务公开栏中张贴。 4、教代会每期对食堂财务报告进行审议并予以公示,接受民主监督。 5、幼儿园的公示都必须注明公示时间(7天)。教师在公示规定时间内发现公示对象存在问题的,可以向学校班子反映真实情况或提出质询,公开领导小组要向对方作出书面答复。对于公示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及时纠正,不得敷衍了事。 6、学期末以通知书的形式向家长告知下期收费事项。 7、公布我园对于乱收费现象的处理办法和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