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房屋出租工作,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及房屋出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和增值。根据上级主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形, 特制定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如下:一、公司房屋出租由公司办公室具体操作实施,原则上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房屋出租应当遵循“价高优先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二、出租房屋原则上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根据其房屋价值并综合考虑房产所在地段、租赁市场行情等因素对租金进行评估,确定出租房的租赁建议价格。三、承租人应是法人、 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记录。四、公开招租的房屋由公司领导班子确定招租起租价。五、招租程序如下:(一)信息发布。通过报纸或其他媒体信息公开发布。(二)公告内容。出租房屋名称、总面积、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房屋的详实地理位置、数量、面积、现状;租赁期限、用途限制、租赁保证金、租赁时间、地点和租赁方式等内容另行告知。.(三)招租联系。招租单位持相关证件、 自然人持身份证 (户口本) 或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