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档案整理规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印章档案的整理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馆)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A/T 131994 档号编制规则 DA/T 181999 档案著录规则 DA/T 222000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印章seal 将文字、符号和图形等按照一定的规范格式或艺术风格刻制、铸造在物体上,形成的以盖制图形和文字标记为使用方式的标志性信物和艺术品。一般包括印面、印文、边款、印纽(执柄)和印材5个构成要素。作为在社会交往中象征和证明身份、权力与地位,起凭证信物作用的印章又称作实用印章或印信;作为以欣赏和表现篆刻艺术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