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第一条 为了统一和规范项目部范围内班组劳务用工管理工作, 确保劳务人员的正常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特制定工资保障制度。第二条 班组应依法健全劳动合同制度, 与劳动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分部备案。劳动合同应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标准和时间。工资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从事高空、高温和中夜班作业构劳务人员,应按规定支付相应的津补贴。第三条班组应严格执行国家工时制度和加班工资支付规 定,严禁违法安排劳务人员超时工作,确因施工需要安排劳动人员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工作的,应按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只能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第四条 班组中的劳务人员的工资由各分部代发, 每月初由班组做好上月劳务人员的工资清单 (班组队长签字) 报分部财务部,分部财务部审核、确认后直接发放到每个劳务人员的手中。班组中劳务人员的工资款额从班组上月的劳务款项中扣除。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对完成一次性工作任务的劳务人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