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年度企业名称企业类型 连续公示 年 度 连续公示年数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 话 传真企业基本情况 经办人 经办人办公电话及手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一、本企业自愿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所提交的材料及填报的数据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接受公示监督机关的处理。二、同意由工商部门将本企业申报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及总产值或销售额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上公示。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公章)年 月 日促进会(合同协会)、受委托行业协(商)会同意推荐 不同意推荐备注:(盖公章)年 月 日电话各区(分)局同意推荐 不同意推荐备注:(盖公章或经办人签名)年 月 日处理意见市工商局同意申报 不同意申报备注:年 月 日说明:1、“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月15日;2、本表需另附营业执照和前一年度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证书复印件(盖公章);3、本表的受理意见为点选项,需特别说明情况的,在“备注”说明;4、通过行业协(商)会申请的企业,需到行业协(商)会加具推荐意见;5、本表可电脑打印或手写,要求文字清楚、内容完整。6、个体工商户参照使用此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州企业信用促进会 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