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南京市内河港口六合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编号:LHGQKX/2014招标人: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 日 期:2014 年 5 月2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 .3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3二、竞争性谈判须知 .4(一)总则 .4(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编写 .5(三)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提交 .6(四)谈判 .7(五)签订合同 .7第二章 规划设计合同主要条款 .8第三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103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 项 目 内 容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南京市内河港口六合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六合辖区内 7个货运作业区,分别为红山、大厂、八百、瓜埠、东
2、沟、竹镇、程桥等七个货运作业区以及行政执法客运码头。2 招标人 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3 招标人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 168号(六合大厦)六楼4 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5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新浪六合网站(http:/ 投标采用的币种 人民币金额 5000元,与投标文件递交时同时提交。形式由投标人用现金现场缴纳至招标人处。现金必须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信封上注明金额及投标人名称。未密封的不予接收并视为提交保证金无效。8 投标保 证金收款人单位名称 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9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三十个(30)工作日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份数: 壹 份; 副本份数: 贰 份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
3、止时间收件人: 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 地 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 168号(六合大厦)0601 室截止日期:2014年5月16日14:30(北京时间)12 开 标开标截止日期:2014 年 5月 16 日 14:30(北京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13 最高限价 45 万元联系人 徐先生13 联系事项 联系电话159517878784二、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南京市内河港口六合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单位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建设规模:六合辖区内
4、7个货运作业区,分别为红山、大厂、八百、瓜埠、东沟、竹镇、程桥等七个货运作业区以及行政执法客运码头。资金来源:政府资金。质量要求:国家、行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1.2招标范围及设计周期1.2.1招标范围:南京内河港口六合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港区主要功能布局,港区陆域布置、港区水域布置、港区港界划分及港区配套设施规划。港区配套设施规划应当包括港区内的航道、铁路、公路、给排水、供电、通信、环境保护、口岸查验、消防等设施的建设规划。1.2.2设计周期(1)2014 年 7月底,形成规划成果初稿。(2)2014 年 9月底,提交规划预审报告。(3)2014 年 11月底,提交规划正式
5、审查报告。(4)2014 年 12月底,提交规划报批报告。2、资格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前附表全部条件。3、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3.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3日前,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对在此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要求澄清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3.2在投标截止时间 3日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投标人。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3.4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
6、文件截止时间 3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投标人。4、投标费用5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5、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5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编写4、投标语言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5、计量单位除 工 程 规 范 中 另 有 规 定 外 , 投 标 文 件 使 用 的 度 量 衡 单 位 , 均 应 使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定计 量 单 位 。6、投标文件的组成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必须包括以下内
7、容但不限于: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3、投标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4、诚信投标承诺书5、谈判报价汇总表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7、投标文件格式 7.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6条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及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8、投标报价8.1投标人应在谈判报价汇总表标明拟提供总价。8.2投标报价应按照国家相关设计收费规定及优惠承诺,编报完成此次规划所需的所有费用,含项目评审
8、费和购图费。9、投标货币9.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见本须知前附表。10、投标有效期10.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本须
9、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11.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1.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了工程设计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1.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1.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1.5.1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11.5.2 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而未能提交;11.5.3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三)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提交12、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
10、2.1 投 标 文 件 应 密 封 装 订 成 册 。12.2 在 投 标 文 件 内 外 密 封 袋 上 须 写 明 以 下 内 容 :12.2.1 写 明 招 标 人 名 称 ;12.2.2 注 明 下 列 识 别 标 志 :( 1) 招 标 编 号 ;( 2) 工 程 名 称 ;( 3) 投 标 人 名 称 ;( 4) 投 标 人 地 址 ;( 5) 正 本 、 副 本 ;( 6) 2014 年 5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开 标 , 此 时 间 以 前 不 得 开 封 。712.3 如 果 投 标 文 件 没 有 按 本 投 标 须 知 第 18.1 款 、 第 18.2 款
11、 和 第 18.3 款 的 规 定 装 订和 加 写 标 记 及 密 封 , 招 标 人 将 不 承 担 投 标 文 件 提 前 开 封 的 责 任 。 对 由 此 造 成 提 前 开 封 的 投标 文 件 将 予 以 拒 绝 , 并 退 还 给 投 标 人 。13、投标文件的提交13.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3.2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3.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
12、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四)谈判14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15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依法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人员三人以上(含三人)组成。16谈判程序:16.1谈判小组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16.2谈判和澄清。在谈判澄清环节,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
13、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进行不超过二轮的谈判、报价(应给予每个招标人相同的机会),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6.4谈判小组制定一个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最优方案;16.5 最终确定中标投标人。(五)签订合同17、中标投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招标人签订规划设计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8第二章 规划设计合同主要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甲方:乙方:第一条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
14、目内容:合同依据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发给乙方的中标通知书;国家、行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第二条 设计费和支付方法设计费按投标报价一次性包死,除甲乙双方有其它约定外,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在变更。设计费拨付方法: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设计费总额的 20%作为定金;提交规划成果初稿后,支付 3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规划论证成果后,支付 3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规划报批成果后,结清全部费用。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
15、和时限负责。2、负责与地方及有关部门之间关系的协调工作,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结果文件。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逾期超过 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按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支付应付的设计费。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1. 乙方应按承诺的日期完成各项目专项规划并提供最终评审验收合格的全部成果。乙方对成果文件和图纸进行审定并对其质量负责。92. 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项目组织机构和项目人员配置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或未经甲方要求不作
16、任何变更和调整。3. 设计文件提交后,在原定的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若原定任务委托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甲乙双方应协商另定合同。4.乙方在一般情况下不得更换投标时确定的项目负责人,特殊情况下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 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更换同类别、同资质等级、同样业绩的项目负责人。5.乙方项目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无故缺席项目方案汇报会或成果论证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即时解除合同。6.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 2次专家评审费。第五条 违约责任1. 因设计质量达不到要求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设计成果,拖延工期,并给甲方造
17、成损失,除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外,并视造成损失的大小减收设计费作为赔偿金。2.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设计成果,每超一天处以设计费总额 1的违约金,由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罚。3. 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提供的原始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并相应增加工期。4. 如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 附则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
18、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2.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超过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份数时,超过设计文件部分,甲方应按出版收费标准另付给乙方资料费。3. 经双方共同认可的补充协议、文件及其附件及会议纪要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在乙方提交给甲方中标设计费总额的 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费用结清后一周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且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行失效。10第三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一、投 标 函致: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规划设计要求及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
19、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小写)(大写 元)并按上述要求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如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完成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相关服务。2、我方承诺:一旦我方获得中标资格,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3、 我 方 已 详 细 审 核 全 部 招 标 文 件 及 有 关 附 件 , 承 诺 招 标 文 件 及 有 关 附 件 中 所 有 条 款 。4、我单位承诺在接到贵单位通知后在当日内至现场解决相关问题。5、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