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69号)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2074 号)、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市建局2020296号)等精神,全面推动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