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为加快促进深圳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构建城市绿色发展新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注册汽车(不包含置换更新)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到60%左右,至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左右,累计建成公共和专用网络快速充电桩4.3万个左右,基础网络慢速充电桩79万个左右,规范化、常态化新能源汽车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功能完备、布局合理、运行稳定、智慧安全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二、重点任务(一)持续提升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比重。巩固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全面电动化成果,在物流配送、环卫、工程建设、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等公共领域进一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尽快实现网约车、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