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章程(2020年11月6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纪念我国现代地质工作的开拓者,新中国地质事业的奠基人李四光,继承发扬他“热爱祖国、追求真理、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积极从事野外、科研和教育实践,勇攀科学高峰的精神;激励广大地质科技工作者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科技进步多做贡献,推动我国地质工作可持续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学术生态。围绕自然资源部“两统一”核心职责,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提升自然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本基金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第四条 本基金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第五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