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族式摔跤竞赛规则08朝鲜族式摔跤竞赛规则第一章场地与规格1 比赛场地1.1 室外为平坦细沙质场地;室内由摔跤垫铺成。1.2 比赛场地分内场和外场两部分,内场为比赛区,外场为保护区。两区之间以5厘米宽的标线区分,线宽包括在比赛场区内。1.3 比赛区呈圆形,直径8米,沙层高度为3070厘米。保护区宽1.5米,比赛区与保护区沙层高度之差为1020厘米。室内场地的保护区至少为1米(图1、图2)。第二章运动员和教练员2 运动员2.1 比赛前10分钟参加检录。2.2 比赛中运动员不得擅自离开比赛场地,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许可。3 比赛服装3.1 运动员参加比赛时,上身赤膊,下身穿运动短裤。在沙质场地比赛时不允许穿鞋,室内比赛时允许穿摔跤鞋或平底运动胶鞋。3.2 摔跤带:青(黑、蓝)、红两种颜色的棉布带,长3.20米。摔跤带的颜色分别代表比赛双方。摔跤带为一带两用,既用于做腿带,也用于腰带。以周长120厘米左右的摔跤带(按每人的大腿粗细不同随时可调整)缠在右侧大腿后打个结做腿带。打结时,大腿和腿带之间应